江永是康乾时期学术由宋明理学转向考据学的关键人物,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律学是他学术研究的重要领域。文章通过分析江永不同时期的律学著作,系统梳理了他从最初排斥十二平均律与三分损益并创立“今律”,到晚年时放弃“今律”转而接受十二平均律的律学思想发展过程,并分析了他能接受十二平均律的两方面原因:一是从江永极为重视的返宫标准上看,十二平均律比“今律”更加完善;二是江永在接触十二平均律之前,就认可河洛之学与方圆相函理论在律吕研究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朱载靖十二平均律也正是在这两种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理论源头的一致性,使得江永容易理解朱氏新法的内涵,他提出十二平均律的几何理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