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宪法和法律是国之重器,镇国之纲,能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能否维护人民权益、能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否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征。而这一切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只有坚持党对全局事业的领导,对依法治国的统领,才能立“良法”行“善治”。
前线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