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电网公司与直管、代管(所辖全资)县公司的现行物资管理模式存在项目实物管理较混乱、代管(所辖全资)县公司承接基建与自建项目物资未分开存放等物资管理问题,建议规范直管县公司项目物资实物管理,实现物资盘点常规化;按法律主体分开存放代管(所辖全资)县公司项目物资;健全ERP财务协同平台,实现代管(所辖全资)县公司及代管(所辖全资)县公司间的物资调拨。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