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我们负责承担了龙岗路城市设计的规划任务.在规划过程中,通过与规划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者、各个建筑业主及建筑设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一个规划的成功与否,除一般意义上的规划理性之外,更多地取决于规划能否协调管理与开发的矛盾——进一步而言,管理者需要怎样的规划?开发者希望规划能够对其产生何种作用?只有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认真的研究和判断,规划的操作性和指导性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产经评论
199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