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同行是冤家”,此话有一定道理。因为价值规律告诉我们:首先,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对于那些在竞争中处于弱势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说,同行的存在使他们处境艰难,濒临破产;其次,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在需求不变的条件下,一定区域内的同行越少,每个同行获利越多。这不,我市某小学的大门口原来只有一家商店,由于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当然生意很好。但天不从人愿,不到两年就冒出了第二家。从此两家为争夺顾客而经常发生口角,最后竟动起手来,酿成了一人被误伤致死的悲剧。难道同行之间就真的这么水火不相容吗?未必。我从某刊物上看到这样一个事例:一个开服装店的青年,独辟蹊径,经营起了韩国服饰。因其款式新颖、价格适中,颇受消费者青睐。他频临关门的小店也因此起死回生。附近几家惨淡经营的同行闻风而动,纷纷登门向他探问进货渠道。这位青年总是有求必应,毫无保留地逐一相告。很快,韩国服饰俏销小城。青年所在的那条街一改往日门可罗雀的凄清,一下子热闹起来。这位青年的生意也跟着水涨船高,营业额直线攀升。这位青年视同行为兄弟的举动为什么会带来其营业额的直线攀升?莫非是应验了佛家的善有善报?当然不是,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