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1998年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来,对稳定耕地数量、保障粮食生产有明显的效果。但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当前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更好地促进城镇化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值得思考。
中国土地
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