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对农行委托资产新授权的管理要求,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剩余委托资产处置工作,每年处置进度不低于2013年底剩余委托资产金额的三分之一。为加快委托资产处置进度,除自主清收、零受偿认定、处置终结确认等手段外,批量转让的处置方式应加大运用。本文从农行委托资产批量转让的现状入手,分析委托资产处置的难点,并提出了委托资产批量转让的对策。
农银学刊
201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