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检察改革的必由之路。目前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尚存在去行政化过程艰难、检务保障尚未跟进、操作标准不够细化等诸方面问题。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为契机,理顺检察权配置运行的逻辑思路、明晰办案机制中检察官的主导地位、规划顺应检察改革方向的机构设置、完善权责利相统一的配套机制,对于从根源上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