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中,对于禁止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分,导致在实践的过程中,产生规范使用错误的情况。在民事法律中,禁止性规范由其重要的存在意义,保证了公司法规范体系价值取向的有机SSS性。根据禁止性规范的本质,其本身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民事法律中的转介条款进行实现。当出现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时,需要进行分析,确定是禁止“行为模式”或“法律后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