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下的治安管理经验解释的治安学理论建构范式,限制了治安学的理论拓展空间和学术想象。公安学语境下的治安学理论范畴尚未形成为治安学者普遍接纳和认同的清晰的学科边界。治安学理论范畴的构建应回归到治安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治安学逻辑起点、研究对象、道德基础等基本议题上来,对治安学的知识和研究中的各种思想与质疑进行综合阐释,实现治安学理论研究范式的视域融合,建立起具有较强解释力和说服力治安学知识谱系和逻辑结构,构建治安学理论范畴的理想类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