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粮食生产的发展,落实今年以来中央提出的关于粮食地区平衡的政策,实现2000年增加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九五”期间各级财政每年继续安排10亿元资金,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配套6亿元,建立“粮食自给工程资金”。建立“自给资金”的目的是“提高自给,巩固平衡,改善结构”。
江苏农机化
199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