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引言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和1982年宪法相继规定了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自此开启了我国地方立法的空间。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