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未生效的行政决定书在性质上属于司法未决事实,并未被商业诋毁立法中规定的虚伪事实完全排除在外。经营者在其网站发布涉及竞争对手的未生效的行政决定书,系对该行政决定书的商业性使用,如造成相关公众误解,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其行为可构成商业诋毁。
企业与法
201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