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制度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延续和发展,1984年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打开这一政策口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也逐渐兴起并合法化。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是农民自身的发展以及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农户是最主要的受益主体,这一政策对其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政府、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联系加强,农民作为其中的弱者,其利益往往受到损害,尽管国家意识到种种漏洞之后采取了多种补救措施,但农民权益损害现象仍屡见不鲜,这就要求我们时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多角度、全方位地思考这一问题,最终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