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小子卣的释读问题。本文认为“子光”不当连读,“光赏”同义,“”不应与前面的“隹”结合隶释为“唯”字,当为“丁”字,指的是时王“文丁”。“月”下当为重文符号,“隹”之后为大事纪时。“人方”之后的“”当为人方伯名。
江汉考古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