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体育治理具有一定的优势,体现在组织动员效应、积能整合效应、利益协调效应和监督完善效应。由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健全,参与体育治理深度不够,独立性质不足和建言途径局限等,限制了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治理的效应实现。为实现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治理的效果,应该从非对称性依赖到合作性互补、表层悬浮到深层事实、从双重管理到内部治理、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发展。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201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