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目的的实现及良好教学效果的获得,必须建立在对科学的教育规律及师生教育心理规律的准确掌握和正确运用的基础之上。为了使经济法学教学及课程设置能建立在更加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文章认为应通过明晰上述教育学、心理学规律与经济法教学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来探讨适应科学教育和心理规律的经济法教学模式。
西部法学评论
2008年S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