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一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除了在本国承认和执行外,还涉及到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外国的裁决在本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而世界各国对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的规定往往各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仲裁法律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完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①本文就我国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作以论述。一中国的仲裁裁决在国内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审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的请求。当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仲裁庭的任务即告结束,至于裁决的执行问题不属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