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领域与版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谈鲁叔媛商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版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初看似应同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因为这两种行为均以使他人受损,使自己受益为根本目的,而且行为人主观上皆有故意,但细究当属两个不同的概念,且有种种不同之处...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