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费主要通过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征收和地税部门征收.江苏现行的地税代征模式存在执法刚性不足、事实断保、费率不统一、职责不清、处罚乏力等问题.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提出完善江苏现行社保费征缴模式的对策,为今后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创造条件.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