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音乐教育担负着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的职责,师范音乐教育通常以声乐教学为主,因此我们必须做到使受教育者能够掌握传授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及正确方法,还要具备较为完整的演唱歌曲的能力,着力于教学教法研究并使其能很好地把这种能力传授给学生。大家都知道,声乐课主要是采用个别教学的形式,这就不可避免地在教学中带有教师的个人特点,教师的一言一行,风格特长无时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作为教师就必须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高尚的思想情操,还要形成科学的思维模式,才能够很好地遵循艺术的客观规律,正确指导教学实践。可这个问题在以往的教学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生的功底是在长时间的反复磨练中积累起来的,教师的指导也是个人的经验传授,再加上艺术的真谛大都是靠艺术家的灵性悟出来的,因此对声乐艺术的规律性科学性缺乏认识,对如何获得声乐技巧缺乏具体的有效的科学方法,在教与学上就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朦胧性,有的还带有一定的虚无主义色彩或天才决定论,这一切都严重地影响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