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新经济政策于1970年制定,并于次年,在第二个马来西亚计划(1971—1975年)中正式提出。它有两个直接目标,它设想通过这两个目标来最终实现民族的团结。第一个目标是“通过提高所有马来西亚人(无论什么种族)的收入水平和增加其就业机会来消灭贫困”。第二个目标是:加速马来西亚社会结构改革的进程,以便纠正经济的不平衡,从而减少和最终消灭对种族与经济功能的等量齐观。新经济政策一直是在“远景规划纲要”(1971—1990年)的框架内加以实施的,如今已行将结束。现在该是为新经济政策以后的时期进行评论和规划的时候了。为了为这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