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巡回法庭对外合作交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关于巡回法庭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于2017年3月30日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签署合作交流协议,首批接收重庆大学4名、西南政法大学11名共15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现半年实习期已满。
人民司法
2017年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