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粤发[2015]12号文件精神,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市社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在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2015年全社商品总销售7亿元,
广东合作经济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