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湖南省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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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我厅和省普法办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对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学法用法以及法律服务需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这次调查的100家企业,大型的44家,中型的56家;盈利的68家,亏损的32家。无论哪一种企业,经过10年普法教育,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企业厂长(经理)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很多企业认识到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已在实践中创造出了一些成功的作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运用法律手段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防止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有78家企业实行了承包或部分承包,其中26家(占承包企业的三分之一)存在或发生过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