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女士与其母张女士乘坐被告航空公司航班由北京返回乌鲁木齐,张女士在飞机上突发疾病死亡。为此,继承人代先生、代女士起诉航空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索赔共计67万余元。8月17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北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女士与被告之间形成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法庭内外
2018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