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规律——与两种不同观点商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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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斯大林于1952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围绕这一规律进行了广泛的讨沦,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中,争论的焦点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不是社会主义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有些同志对这个问题持否定态度,否定的理由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是,“有计划按比例规律的概念本身就不确切,按比例是客观经济发展的要求,而有计划是人为的,主观因素,不是客观经济规律。”(何伟:“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兼论企业的独立性问题”《经济学动态》1979年第3期)二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规律,就是要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正是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所以,根本就没有必要提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卓炯:“价值规律与四个现代化”《学术月刊》1979年第2期)我们认为,这些看法都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一先看第一种见解。马克思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