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入资本折合会计处理的问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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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汇率,且用于登记注册的货币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的,在增资时,是否仍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的汇率折合实收资本帐户?答:考虑到企业增资时可能与企业初始投资间隔时间较长,其间汇率变化较大,如果套用现行会计制度关于企业用于登记注册的货币如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其实收资本帐户应按企业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汇率折合的规定,即增资时采用企业收到初始投资时的汇率折合,则增加资本的帐面金额可能会发生较严重的高估或低估。为此,财政部以(95)财会率75号文下发了补充规定,在企业增资时,不再适用第一期第一次汇率折合的规定。问:这次补充规定与现行制度相比有何变化?答:这次补充规定与外商投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