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以及有关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专利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新法规月刊
200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