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煤炭上市公司作为环境重污染监控对象而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尽如人意的现象,结合国家发布相关环境保护和环境信息披露的法规和政策规定,选取25家煤炭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利用其2013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发布环境信息报告反映的相关数据,阐述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定依据和要求,系统地分析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并深入剖析了煤炭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及症因,最后有针对性地从国家和企业层面,探索研究了能促进煤炭上市公司积极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和努力提高披露信息质量的对策。
会计之友
2018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