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
湖南政报
2005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