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正常运转,经常性地采用处理决定来进行行政管理。在处理决定中,如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与权利的失衡成为现实问题。针对教师权利救济方式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必须以综合性的视野,确立科学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方式,以系统配置现有救济资源,切实保障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