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法于2004年10月19日由议会通过,并于2004年11月4日经总统批准。其中第一、二章及附则一、二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四章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章序言简称及实施时间第1条本法可简称为《2004年竞争法》,自部长发布于《政府公报》上之通告指定日期起实施。定义第2条(1)除非另有规定,在本法中
经济法论丛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