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颁布)~①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根据《欧洲共同体运行条约》,特别是该条约第207(2)条,以及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根据以下理由,通过本条例。立法草案已提交给成员国国家议会,立法符合普通立法程序。~②(1)关于防止从非欧共体成员国倾销进口的第1225/2009~①号条例[2](1995年12月22日通过)已被修改多次。该条例应当被更清晰、合理地编撰。(2)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1994年反倾销
经济法论丛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