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先生主张借喻借代合并,借喻并为借代的一个小类,称作“喻代”。“借喻无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都符合借代的特点,不应该算比喻的一种,而应该划归借代”;“明喻、暗喻跟借代的界限很清楚,但借喻跟借代有什么区别,就很难分清了”,这是张先生主张借喻借代合并的两点理由。我们认为:借喻和借代在形式上很相象,但内容不尽相同。借喻跟借代都有甲(本体)和乙(喻体或借体)两部分,且都是以乙代甲,乙出现而甲不出现。但是,借喻甲乙的关系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