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普遍服务一词来自英语telecommunicationuniversalservice,是指任何社会成员无论收入高低、居住何地都有权享受电信服务的政策.这一术语最早由美国AT&T总裁威尔在1907年提出,其原话为"一种政策,一种体制,普遍服务".1934年,美国首先在中规定:"电信经营者要以充足的设施和合理的资费,尽可能地为所有国民提供迅速而高效的通信业务."半个多世纪以来,这种对普遍服务的注释成为各国电信管理部门的重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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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