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国土房保办[2012]112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房管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配租程序,强化"三级公示"和公众监督,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