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契约意识的启蒙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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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身份是自然人在团体或者社会体系所形成的稳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1.身份是自然人在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2.稳定性的社会关系是团体或者社会体系造成的.如家庭、民族、政党、等级、阶级等等就属造成稳定社会关系的团体和社会体系.因此,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某个等级或阶级的成员、官员、平民等等,就都是身份.而所有人与非所有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作品的作者、专利技术的发明人等等,均不属身份.契约契约俗称合同或协议.(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第1101条对契约的定义为:“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后来契约制度的发展已使其含义广义化.在商业或经济层面上,它是社会共认的一种让渡财产权的方式;在道德伦理层面上,它是一个人应该信守自己订立的协议,履行自己诺言的道德原则的体现;在政治层面上,契约成为政府与民众联接起来的法律形式.1.所谓合意,就是订立契约的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状态.2.契约以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契约一方当事人受其拘束,同时也拘束他方当事人.3.契约自由:首先是缔约自由,即是否与他人订立契约以及与谁订立契约,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