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艺术的构成要素出发,艺术内在的传播取向是其自身潜在的质的规定,可从创造、作品、欣赏及空间四个维度加以分析。在艺术内部的交互活动中,存在着艺术家通过"言"与"象"的互动,欣赏者凭借"言"对"象"的解读,在艺术创作中形成的"意"与接受活动中形成的"意"有重叠之处,却各自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在艺术内层的交互活动中"象"成为联系艺术家与欣赏者的中介,艺术空间就是在这一互动过程中逐渐生成。同时,它们的合力构成了艺术传播的起始动因,并体现着艺术内在的传播诉求。
文化产业研究
201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