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性质做了新的定位:"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性、综合性课程。"但仅在理念层面的把握是不够的,还得在教学行为上落实,这就需要语文教师有较强的语文意识。何谓语文意识?按王尚文教授的话说,就是我们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对如何运用语言正确表达,如何遣词造句、如何谋篇布局的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关注。一句话,就是对如何运用语文的一种自觉。但就教师这一角色而言,我以为,语文意识是指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始终有清醒而明晰的提
新教师
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