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德国消费者协会团体诉讼制度进行了介绍和评析,内容包括团体诉权的法律性质、团体诉讼的保护主体和保护客体、《停止侵害诉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团体请求权、德国团体诉讼程序的特色制度以及德国消费者协会团体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其反思,以期对我国消费者协会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中德法学论坛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