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河北党风》
>
2003年7期
>
用村集体宅基款作质押为个人担保贷款应如何定性?
用村集体宅基款作质押为个人担保贷款应如何定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7-17
作者:
政治法律
>政治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杜某,清河县王李庄村人,1991年7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
1
杜某,清河县王李庄村人,1991年7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同系列内容
《河北党风》2003年7期 - 2003年度《河北党风》学刊用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2003-07-17
3014
《河北党风》2003年7期 - 车臣:俄罗斯心头的痛
2003-07-17
2103
《河北党风》2003年7期 - 党风月报
2003-07-17
6473
《河北党风》2003年7期 - 每天都给自己一个希望
2003-07-17
2218
《河北党风》2003年7期 - 南湖的红船
2003-07-17
5443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河北党风
2003年7期
相关推荐
用租来的车质押贷款应如何认定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风险防范研究报告之四:如何建立个人住房担保贷款风险防范制度
个人贷款如何“货畅其流”
小企业如何取得贷款担保
质押品牌换贷款
同分类资源
更多
[政治学]
百年老钟,那遥远的绝响
[政治学]
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区党组织建设的几点思考
[政治学]
党员应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政治学]
完善从严管理干部机制的对策建议
[政治学]
提高公务员调查研究能力是实践群众路线的迫切要求
相关关键词
村集体宅基款
个人担保贷款
犯罪定性
挪用公款罪
质押贷款
财经纪律
用村集体宅基款作质押为个人担保贷款应如何定性?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