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在多种经济成分中,特别是私营经济、独资经济等非公企业中很容易出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部分非公企业暂未建立工会组织,一些非公企业工会目前尚难完全行使对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的职责。而人大作为立法和监督法律、法规实施的机关,对《工会法》、《劳动法》、
江苏改革
2003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