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外贸出口合同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按FOB价格条件成交的,其中很大一部分客人来自中东、南亚、美洲、非洲等地区。他们往往以中国的货运费率过高,或难以控制运期为由,坚持按FOB成交。同时,越来越多的外资船公司进入中国航运市场,纷纷抢滩中国的主要沿海港口,为国外买家指定船公司提供了条件;加之国家进一步放开生产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贸易也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一般的企业纷纷随行就市,使出口FOB的比例越来越大;班轮公司的运价不稳定,也使得部分外贸人员为了规避运价风险.主动做FOB。
新商务
200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