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将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它降低了外贸经营权的门槛,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后,可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同时,新外贸法规定在11种情形下可叫停进出口。
中国牧业通讯:养殖场顾问
200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