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与90年代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比较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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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80年代与90年代司法精神病鉴定变化的特点。方法对盐城市精神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技术组1980年至1999年鉴定的1111例案例,分为80年代组与90年代组进行比较。(80年代组198例,90年代组913例)。结果90年代组比80年代组:在鉴定诊断中,人格障碍减少,其它无显著变化(P<0.05)。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精神发育迟滞,分别占36.6%和33.8%;在法定能力评定中,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所减少(P<0.05),性防卫能力评定中有所增加(P<0.05),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分别为70.4%和78.3%;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中,完全责任能力在减少(P<0.05),而部分责任能力在增加(P<0.01),两组中居第一位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分别占46.7%和56.1%;在鉴定案例类型中,盗窃案件增多(P<0.05),政治案件和流氓案件减少(P分别<0.05、<0.01)。结论司法精神病学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鉴定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