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工具准则与商业银行会计目标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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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准则具体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工具准则已于2007年1月率先在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执行,这将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理念,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分类,会计表内外科目的核算,计量属性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等产生深远的影响。会计目标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明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如何体现商业银行会计目标是认识问题的前提。本文试从分析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入手,着重论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如何体现商业银行会计目标。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特点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改变对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相比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资产和负债按其金融属性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对金融资产按持有的意图和能力不同进一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对金融负债也按持有的意图不同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

2.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主要是以历史成本计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过去的价值。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测试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企业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选择使用套期会计方法,但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对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区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即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记入当期损益。可以认为,套期会计也是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的。

3.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因为金融衍生工具具有未来性质的特点,其初始投资为零或者很少,几乎无历史成本;又因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波动很大,历史成本难以追踪其市场价值变动情况。因此,按照传统会计所遵循的“历史性”原则,难以在表内确认。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将金融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及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可以认为,企业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是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内容。

4.改变了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在银监会要求的信贷和非信贷五级分类拨备比率基础之上,部分考虑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未贴现)作为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在期末采用个案基准和组合基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转回。

5.强调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披露。旧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报告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风险头寸,而且相关规定很少。 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披露更加全面、详细。新准则规定的金融工具披露不仅是对表内列报的补充,而且还包括了一些具有独立价值的战略性和政策性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与银行业务息息相关的风险数据披露(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重要会计政策、套期关系和风险管理策略、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与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公允价值,不同类别金融资产重分类等信息。

 

二、银行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系统能够期望达到的预期目的或境界。它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

目前,理论界对银行会计目标主要持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应该为资源的所有者,甚至是为所有的委托人提供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会计目标在于认定和解除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委托责任。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要求客观性,在会计确认时只确认企业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实,从而在会计计量上采用历史成本,以反映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前,国家是唯一的所有者,银行的所有权结构长期保持稳定,银行的考核机制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这就决定了国有银行的会计目标是向国家报告银行管理者受托管理银行资产的责任。只要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和会计系统整体有用,受托经管的责任也就被可靠地反映,银行会计的目标就得以实现。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为了现实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如监管者等)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帮助他们进行经济决策。决策有用性会计目标的确立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然后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在会计确认方面不仅需要确认那些已经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事项,因此在会计计量上不仅采用历史成本,还要采用非历史成本(比如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股改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为数众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面对着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必须更大程度地将会计目标定位在决策有用性上。


目前,我国银行已全面对外开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目标定位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银行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银行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表现在注重经济决策有用的同时兼顾反映受托经管责任。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出台反映了会计目标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