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微观经济效率的考虑,OCA理论还认为在一定条件下, 固定汇率可作为名义锚(nominal anchor)成为稳定一国宏观经济的关键。这种名义锚在政府急欲摆脱人们的通胀预期时尤为紧要。以下通过简单的货币方程式对此问题作一解释。
A国:P[,A]L[,A](Y[,A],r[,A])=M[,A]
B国:P[,B]L[,B](Y[,B],r[,B])=M[,B]
P[,A]、P[,B]为价格,L[,A](.,.)和L[,B](.,.)为货币需求涵数,M[,A]、M[,B]为货币供应量。如A、B国间采用固定汇率,可认为P[,A]/P[,B]的值为固定,由利率平价条件可得r[,A]=r[,B],如Y[,A]、Y[,B]给定,可知货币市场出清时的货币供应量。根据新OCA理论,要维持汇率固定,即P[,A]/P[,B]值固定不变,M[,A]/M[,B]的值也应维持不变。换句话说,如政府承诺固定汇率,它即承诺采用与定住汇率目标国基本类似的货币政策。一般而言,被定住国往往是采取较稳健货币政策的国家如欧元区中的德国,而加入欧洲货币机制的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则通过引入固定汇率这个名义锚承诺采用类似德国央行的稳健货币政策以彻底改变人们的通胀预期。当然,人们可以直接定出M[,A]/M[,B]的值并维持不变,但在实际情形中,M[,A]/M[,B]的值不容易直接得到,而名义汇率P[,A]/P[,B]则是最容易得到的一个变量,因此汇率固定常用来作为一个名义锚表示政府稳定其货币发行量的决心。
对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尤为重要,只有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并健康地发展,改革才能成功。事实上,中国也极为需要固定汇率这个名义锚来表示政府采取稳健货币政策的决心,而多年来的实践也表明我国用相对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与固定汇率相结合取得了高增长低通胀(相对于中东欧转型国家)的经济奇迹。萨克斯(Sachs, 1997 )说过:“过去一些年中极大多数成功的经济稳定计划均包含有至少一个时期的定住汇率。”享德森(Handerson,1979)认为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深度不够,如采用浮动汇率,会由于由货币的资产性需求的频繁变动带来的实际汇率的经营振荡,从而引起宏观经济不稳。固定汇率作为名义锚为许多发展中和转型国家在某一阶段的宏观经济健康发展中起了很大作用。 ;
与中国相类似的理由,尽管名义上的汇率制度安排各不相同,亚洲四小龙和四小虎均或多或少地采取了定住美元的固定汇率政策。如排除中国于1994年1月一次性大幅度贬值的影响, 上述九国和地区与美国的双边汇率变动的标准差甚至还小于欧元区内各货币间的标准差(1991年1月—1994年12月), 因而可以说亚洲九国和地区与美国形成了事实上的统一货币区——亚洲美元区。用传统OCA理论考虑, 也可发现这些国家确实已具备构成统一货币区的一些基本条件。比如有类似的通胀率,包括日本在内的东亚十国和地区在1982—1996年的平均通胀率为5.8,标准差为3.67,而欧元区为6.1和4.11(美国为3.7和1.14),从这点看,亚洲国家与美国间形成共同货币区是不奇怪的。再则,亚洲九国和地区均采取外向型的经济政策,均可视作开放小国(除中国人口基数偏大),采用固定汇率按麦金农的看法是再合适不过的。另外,上述国家的进出口产品的结构从统计上看类似(Kwan,1998), 这又同蒙代尔的有关OCA的标准相合。因此,用OCA理论的观点可以找到中国(包括东亚邻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许多理由。在许多情况下,这些理由是很具说服力的。
四、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内在矛盾
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和稳定宏观经济环境,人民币汇率采用阶段性的定住美元的政策,几乎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中美两国在各个方面的巨大差异,无人相信人民币定住美元会长期维持一个不变的名义汇率水平。因此,由新OCA 理论所强调的名义锚作用是不明显的。同样的,亚洲美元区内各国和地区由于文化、经济和 政治 方面的差异很难作出有关货币一体化的正式承诺,上述亚洲美元区内不可能有任何制度的约束,其相对固定的双边汇率注定是不可能长期维持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美元区内,汇率相互固定的关系已不复存在的事实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可以说,没有承诺的固定汇率不是真正的固定汇率,其短期的稳定必包含着长期的不稳定,这种没有可信度的固定汇率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是令人怀疑的,因为一个理性的交易者必然会把这种虽是小概率但是巨幅的汇率波动当作必须正视的风险列入其收益方程,并由此影响到开放 社会 中的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在1997年前人民币汇率安排多数处于这种没有承诺的固定汇率的状态,导致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和资本项目的控制,但每年均有大量的资产以不同名义流往国外。这种逆向的资本流动是由人们长期的贬值预期造成的,给我国这样的资本稀缺国造成了效率上的损失,也反映了我国汇率制度的矛盾,即短期稳定伴随着长期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