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政府存在的正当性基础,政府行为的最终目的都应是实现公益.我们从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分析认为,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研究公共利益的路径存在本末倒置的倾向,应另辟蹊径,以法律为基础,从限制政府行为与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设置一系列原则、制度来促进政府实现公共福利.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