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本假设的变化。原准则的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货币计量、会计期间、持续经营四项,新准则第九条增加了“权责发生制”这一新的会计假设,指出“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计量属性的变化。由原来单一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转为多种计量属性并存。增加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
“一般原则”的变化。将“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该部分提出了八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其中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并删除了原有的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配比等规定。配比原则,即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配比”原则经常成为上市公司推迟确认费用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本次修订的基本会计准则中,将这一条原则调整到“费用”要素下第35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中不再强调收入和费用在逻辑上的配比,更注重该项费用的支出是否能带来经济利益。
会计要素的变化。在原《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确认、计量等问题已经做了阐述,但这部分内容目前已经有许多不适用的地方。如没有明确资产的确认标准,没有考虑利得和损失影响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费用要素定义不够严密,在利润要素中没有考虑利得和损失,在收入要素的定义中没有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等。在新《基本准则》中,明确资产的确认在满足定义的前提下,还要同时满足:(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否则不能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相应的,将负债的确认标准明确为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同时满足:(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分别考虑了利得和损失因素,即考虑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重新规范了收入和费用定义,特别是在收入要素确认标准中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从上述几个方面来看,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规范,充分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即会计要素确认标准的国际性。
在基本准则中,增加了财务报告,这是一个创新。准则第十章采用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术语,还出现了“披露”这个术语。提出“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
(二)具体准则的主要变化
除原来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外,又增加了22项具体会计准则。而且原有准则的主要内容也有大的变化,例如,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交易中恢复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债务重组中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可计入当期损益,而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不允许恢复;自行研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支出不再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可以有条件的资本化;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存货的计价核算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等等。
三、新准则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准则同是证券市场会计规范的内容,区别在于前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如披露什么、怎样披露、何时披露等;后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容实质,如会计怎样通过特定程序生成符合用户需要的、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等。只有先生成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之所以研究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会计准则通过影响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最终会产生经济后果,从而加速或者滞后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因此,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是我们研究这个问题的理论出发点。
(一)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会计准则是一项公共契约,因此会计准则是具有经济后果的。这直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准则作为社会利益相关者经管责任落实、经济利益分割、经济资源配置愿望与诉求集中体现的基本规则与制度安排,会计准则的制定也自然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法定使用者和非法定使用者。会计信息法定使用者主要指股东和债权人。股东是公司最终产权的所有者,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有者将自己的公司财产委托给经营者进行经营,从而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形成了企业契约。股东支付给经营者相应的报酬,而经营者也负有保值、增值的义务。如果股东对经营者的激励存在相容现象,这就很可能引发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经营者就会利用会计准则的滞后性或漏洞实施盈余管理,操纵利润。情况严重者就是管理当局与外部监督人“合谋”提供“恶性经济后果”的会计信息,演绎财务欺诈,这最终损害股东的根本利益,使企业价值受到侵蚀,直接影响股东当期收益,债权人很可能血本无归。更糟的是,在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独立财权的丧失将导致股东作为所有者名存实亡,股东将面临灭顶之灾。这是“恶性经济后果”的极端表现。由于会计信息是一种公共物品,在会计提供会计信息时,不仅法定使用者会获取信息。而且他的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雇员、中介机构、媒体等非法定使用者也可无代价地获取信息。这些非法定使用者也可能是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也会影响他们的投资、信贷决策。而另一方面,报告公司为了获得良好的市场形象,可能选择使财务报告更“漂亮”的经济行为。这些影响的直接结果是可能有一部分人受益,另—部分人受损,而这种漂亮的经济行为是以会计准则的人为扭曲企业实际经营业绩为前提的。这从侧面反映了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性质。